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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关于出轨的相关规定: 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

2019年11月25日  深圳离婚律师   http://www.cflhjfls.com/

 谢万扬,深圳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深亚太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我国婚姻法关于出轨的相关规定:

  我国只规定了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仅有一两张;捉奸在床;的照片只能证明配偶与第三者发生婚外情即婚外性行为,很难证实他们长期持续稳定的生活在一起,也就不能构成法律规定的;重婚;或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条件,因此法院支持精神赔偿诉讼请求的可能性不大。资深调查员提示说,对于婚外情的取证一直以来都是难点,一方面要拿出婚外情的证据,另一方面又不能侵犯包括第三者在内的他人隐私权,否则取证就不合法。


  以下就是一些取证攻略:自家取证可被采信如果破门而入,在自家床边,举起照相机、摄像机;咔嚓;摄下床上配偶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较大。目前很多法官对这样的取证是采用的,他们会据此判决离婚并要求过错方向配偶支付过错赔偿金。因为在自己家里捉到配偶与第三者亲密,谈不到私闯他人住宅,所以,构不成刑事。但是在自家床上捉奸,行为不要过激,照片不要传播,也不要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等出格行为,证据仅用于庭审举证,证据有效的可能性较大。反之,如果当事人拿着照片四处张贴、散发,侵犯第三者的名誉权是能够成立的。公共场所取证有效在公园、剧院等公共场所取证一般不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利,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也较大。因为在公共场所发生的行为失去了狭义的私密性,一般认为,这是行为人自己放弃了隐私的权利。但是在公共场所拥抱、牵手、亲吻的多,过于亲密接触的少。这些亲昵行为的照片很难说明配偶与第三者有重婚或是长期稳定同居的行为,只能从一个侧面证实他们有不正当的异性关系,证明配偶的过错存在。多收集证据组成证据链妻子看见丈夫和异性进了对方的住所或是到宾馆开了房间一晚未出,这样的证据在法律上能不能说明婚外情问题


  证据调查员认为,这些只能是部分证据,还需要其他更有力的证据综合起来认定。因此受害方应尽可能多的收集间接证据,如与第三者交往的一些书信、互赠的一些礼物、电话记录、住宿宾馆的票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村民委员会的证明、派出所的证明、买房或租房合同等,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锁链,来证实同居事实,对打赢官司可能更有帮助。取证要量力而行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很多无过错方苦于掌握不了对方越轨的确凿证据,但又不甘心就此罢手,因此耗尽心机去调取证据,甚至不惜血本,请人或请;侦探公司;去调查,而忽视了对于共同财产的调查取证及保全工作。证据调查员提醒,当事人取证一定要量力而行,否则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痛苦,得不偿失。取得婚外情证据离婚诉讼占主动虽然收集到了另一方有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也未必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但在离婚诉讼中,这些证据对申请;无过错方多分财产;是至关重要的。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会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虽然这个;照顾;只是;量;的变化,而不是;质;的区别,但仍然是有利于无过错方多分财产的。此外,从诉讼策略上考虑,如果有;捉奸在床;的证据,就可能在调解、诉讼中争取更多的主动。


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

  1、侵害人身权的行为;


  侵害人身权的行为约为婚内侵权行为数字的50%,以对方存在家庭暴力为离婚原因的案件比例更高达婚姻案件总数的60%以上。侵害人身权行为主要表现为殴打对方当事人,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名誉,强制性行为或拒绝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等方式。当事人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我国第46条的规定,只有一方实施以下行为的构成对一方权利的侵害: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只对侵害一方人身权的行为中极其严重的少部分行为予以制裁,而对大多数行为没有予以处罚。


  2、侵害财产权的行为;


  多数情况下,侵害人身权的同时也侵害了对方的财产权。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不少只侵害对方财产权的案例。侵害财产权的行为主要有隐藏、转移财产、虚构债务、不合理的大额支出、擅自处置夫妻财产等方式。通过这些方式使对方在离婚诉讼分割财产时少分、不分财产,甚至使对方背负巨额债务。


  3、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行为;


  我国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应当互负忠实,现实生活中违背夫妻义务的案例屡见不鲜。但是根据中又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仅以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裁定不予受理。在以其他理由起诉要求离婚的案件中,也鲜有当事人因违背忠实义务而受到处罚或制裁的。事实上,这种义务的承担更多依据伦理道德而非法律,法律虽有规定,但法律的强制执行力在忠实义务方面无能为力。


  婚内侵权行为侵权的内容主要包含夫妻双方基于婚姻而产生的权利,和夫妻一方作为独立的平等的一般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婚内出轨所需的证据:

  1、电子证据:与外遇对象来往的短信、邮件、聊天记录。拿到手机后可以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尽量自己固定保存,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相机拍下,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2、文字证据:出轨方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3、视听证据:就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主要靠你自己偷录采集;外遇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牵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照片,可委托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


  4、其他现场证据: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此类证据采集难度大,也较易引发激烈冲突。需要注意的是司法界对此类证据采集方法争议较大,因涉嫌侵犯第三者个人隐私权,有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和先例,所以采集这类证据可先咨询专业律师再进行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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