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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责任承担方式 关于继子女的继承问题是怎样的

2022年10月13日  深圳离婚律师   http://www.cflhjfls.com/

  谢万扬,深圳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深亚太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责任承担方式

  核心内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承担方式有哪些违反了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承担方式包括请求离婚、请求损害赔偿、请求停止侵害等。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承担方式。

  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应承担的方式:

  1、请求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配偶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是法院裁判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受害方可请求离婚。

  2、请求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包括精神赔偿和财产赔偿两部分,大多数实行的是财产损害赔偿。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因配偶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对违反忠实义务导致离婚的,损害赔偿的要件包括:

  配偶一方有重婚或他人同居的行为。

  因不忠行为导致判决离婚,损害赔偿只能在离婚时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允许请求。

  受害方受到赔偿。

  请求人无过错。如果请求人也有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则双方均没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的目的是补偿受害人的损害和抑制加害人的行为,赔偿为手段。受害方有权向不忠配偶方请求损害赔偿外,还享有除去侵害请求权及向;第三者;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以切实保护受害方的合法配偶权,惩罚过错方的违法行为,巩固我国婚姻家庭制度。

  3、请求停止侵害。

  受害方对;第三者;也享有排除侵害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可要求;第三者;停止损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请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的违约金。

  《婚姻法》修订过程中,要求法律明确规定;第三者;承担的呼声很高。当然也有人不少意见,如认为;第三者;问题应属于道德范畴,以法律惩罚;第三者;不可操作,因为违法的人数太多、举证困难等。

  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120条的规定,;第三者;应承担侵权的民事。根据我国侵权行为法理论,;第三者;的行为有以下四个要件,才承担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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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子女的继承问题是怎样的

  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产生的原因,一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他方再行结婚;二是由于父母离婚,父或母再行结婚。子女对父母的再婚配偶称为继父或继母。丈夫或妻子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为继子女。关于继子女的继承问题是怎样的,下文呢为您详细介绍

  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

  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在现实生活中,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1、前夫或前妻的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互有继承权。

  2、生父母再婚时,子女已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者其生父母再婚后,继子女并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扶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没有尽过什么赡养义务,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彼此之间也就不存在继承权问题了。

  3、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一部分或全部;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未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形成了扶养关系,但分配遗产时应根据情况适当减少其额。

  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双方都有继承权。

  关于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知识拓展

  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所以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存在两种情形。

  1、形成抚养教育型关系。

  主要是因为生父或者生母再婚后,未成年的继子女完全或者部分由继父或者继母抚养、教育,这种情况下,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等同于亲生父母和子女的法律关系。他们之间也就具有相应的相互继承关系。继子女也相应的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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